学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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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成员考核指标

作者:方纪辉 发布日期:2017-12-18

一、考核对象:

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信息工程系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考核说明:

1、系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组织部负责,考核结果由系学生会办公室进行汇总评比。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70分 — 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5、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7、本规定解释权归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五、主要考核内容: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六、相关硬性考核条件:

1、有旷课记录、不良诚信记录或一学年中寝室内务卫生不达标三次(含三次)以上、或受到两次(含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主要责任者,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2、学习成绩未在班级排名前50%名者,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3、学期中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的考试考核中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4、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建议其辞职或开除出学生会;

七、考核内容:

组织部考核内容有两部分:个人素质考核(思想素质考核、学习成绩考核和学风考核)和工作考核(例会考核、活动考核、值班考核、早操考核、日常规范考核和寝室内务考核)。具体如下:

个人素质考核方面

(一)、思想素质考核(16分)

1、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及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满分5分);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起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系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系通报批评累计达到2次或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其考核成绩以不及格计,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免职(满分5分);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满分3分);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3分)

(二)、个人能力方面考核(14分)

1、热爱本部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的业务基础知识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有极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3分);

2、能够去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见解(3分);

3、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才能和本部职能作用(3分);

4、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认真,成绩良好,具体如下:a、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得5分;b、学习成绩平均在70分 — 79分之间,得3分;c、学习成绩平均在60分 — 69分之间,得1分;d、单科有不及格现象为0分;

工作考核方面

(三)、例会考核(10分):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请假者一次扣0.5分;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2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开会时候,应带好笔记本和笔,且提前5分钟到场,勿必把电话调成振动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要保持会场秩序,否则扣2分;

4、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主席或办公室主任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

5、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四)、活动考核(10分):

1、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请假者一次扣0.5分;

2、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每次扣1分;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2分);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2分)

(五)、日常考核(10分,最高分10分,扣完为止):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未按时完成或拖拉不履行其职责者和因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所有活动者扣5分;

2、凡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者扣2分;(含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地组织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扣3 分;

5、要求:各部及学生会主席亲自主持召开部门例会和学生会干部例会每周1次,(以本部门和办公室会议记录为准)否则扣2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7、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奖等方面程序不规范,未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视情节轻重扣1—2分;

8、本部门干部因考试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每人次扣部长和主席团成员1分;

9、学期内从未深入班级指导工作的,减1分;(以办公室、组织部活动考核记录为准)

(六)、晚自习考核(10分):

1、晚自习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请假者一次扣0.5分;

2、晚自习时在教室大声喧哗、打闹者每次扣2分;

3、晚自习在教室睡觉、看小说、听MP3、玩手机者每次扣1分。

(七)、寝室考核(10分);

1、寝室地面卫生不干净,每次扣2分;

2、寝室桌面张乱、物品摆放不齐、被子不叠者,每次扣1分;

3、在寝室内抽烟、喝酒者,酌情扣3—8分,并上报;

4、发现寝室内有违禁物品者,每次扣5分,并上报;

5、在寝室内打架斗殴者,酌情扣5-10分,并上报。

(八)、值班情况(10分):

1、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者,一次扣2分;

2、值日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1分;

3、值日人员迟到者扣0.5分;

4、值班负责人应做好记录,记录值班时得所做一切事情。

(九)早操考核(10分)

早操旷操或无故请假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0.5分;

嘉奖方面:

a、凡重大较有影响的全系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b、学期内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c、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视其情况加1—5分;

d、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2分,干事加1分;

e、一学期团委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都参加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

f、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g、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h、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1—5分;

i、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1分;

j、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校级加5分/次, 县级加10分/次, 市级加15分/次,省级以上 20分/次;

八、考核结果 :

1、各学生会干部由系组织部牵头考评,办公室归纳总结评比,主席团监督,考核工作要认真公正,严格透明,考核结果向全体系学生会干部公布。

2、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在全体学生会成员中排名靠后者,报团总支建议撤消其职务。高分者给予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报送系团总支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