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活动

学团活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信息工程系第七届学生会成员

作者:方纪辉 发布日期:2017-12-18

根据《信息工程系第七届学生会换届选举方案》规定要求,信息工程系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学生会成员,报请信息工程系党支部审核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主席团:

主 席:任一心(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点是公寓管理及与院学生会联系)

副主席:高欣(主要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及心理健康中心工作)

李国栋(主要负责各方面监督检查量化工作)

二、各部组成:

部门

部长(主任)

干事

备注

办公室

王飞飞(11信息管理)

于爽(12动漫)、田明霜(12计算机)

组织督察部

巩樱烁(11计算机)

韩玉浩(12计算机)、12郑彦雷(12软件)

纪检部

宁培良(11计算机)

马琳(12软件)、李蕾(12计算机)

学习部

宋凡(11计算机)

孙东海(12计算机)、张志菊(12电信)

体育部

张镇浩(11信息管理)

刘波(12计算机)、边翠霞(12信管)

劳卫部

徐统钊(11信管)部长

江仁想(11计)副部长

刘龙(12信管)、王增义(12计算机)

文宣部

毕慧芳(11信息管理)

徐浩(12动漫)、王领文(12动漫)

公寓部

何强(11计算机)

张允(12信管)、王均威(12计算机)

女工部

柳敏(11计算机)

阚忠霞(12计算机)、曾越玲(12信管)

社团部

孙英晓(11信息管理)

刘晋禄(12计算机)、王焕鑫(12信管)

心理健康中心

高欣(11计算机)

各班团支书:

:1、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所有职能部门立即开展工作。

2、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表现合格者成为学生会正式学生干部,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主席、副主席、部长必须亲自组织工作,出现搞特权、扯皮影响工作、影响本系声誉者立即撤换并否决一切评优资格。

4、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院、系一切规章制度,任何人没有任何特权,出现违反者立即撤换并否决一切评优资格。

5、组织活动不允许影响正常上课,极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否则以违纪论处。

信息工程系党支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